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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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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争议仲裁后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?

在劳动争议仲裁中,当仲裁裁决生效后,若一方认为存在法定事由,可以依法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。那么,具体如何操作呢?

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进行再次审查的一种特殊程序。它主要针对的是生效裁判中的错误,以确保司法公正。

通常需要满足“有新的证据,足以推翻原判决、裁定”或“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”等法定情形。

当事人应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书面申请,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。法院在收到申请后,会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。

总之,审判监督程序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,但其启动条件严格,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充分理解并合理运用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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