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队介绍 更多>>  

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法律知识

首 页 > 法律知识 > 刑事知识

 

类别:刑事知识 | 阅读次数:3065

不履行夫妻间互相救助的义务不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

[案情]
被告人己树己与被告人马霞有不正当性关系,为此马霞与丈夫于建华关系不和,经常争吵打骂。200J年2月2日晚,马霞打电话给己树己,称于建华要到其上班的工厂里吵架,让己树己到工厂来。己树己接电话后即前往该工厂,因没有找到马霞遂返回自己家中。当晚22时许,于建华从工厂接到马霞一起回家,在经过屯天河村时(距离己树己家几十米远),于建华和马霞发生吵打。己树己闻声到达现场,见于建华打骂马霞,即生杀人歹念,用事先准备的打气筒空心铁管砸于建华的头部,将于建华的头盔打落。后己树己和于建华扭打至路旁


相关标签:南京律师事务所,南京律师,知名律师,律师免费咨询平台
× 提示: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