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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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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继承知识 | 阅读次数:4369

一起两次继承、三方博弈、标的额320万的继承纠纷案件一审结案

案情:
赵某浩(化名)之长女赵某芳(化名),1996年从安徽老家只身来北京打工,2002年与尚某海(化名)结婚,2003年生育一子尚某宇(化名),2004年夫妻贷款购买了位于二环里55.42平米的学区房。2012年10月,尚某海因胆囊癌入住北京复兴医院,考虑到自己的病情,尚某海聘请律师做了遗嘱见证及代书遗嘱,明确表示所有财产由赵某芳和尚某宇共同继承,其他人不得界入。2013年4月尚某海离世,剩下赵某芳和尚某宇母子艰难度日。谁知天有不则风云,2014年2月,正在值夜班的赵某芳和儿子尚某宇,因意外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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