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11/16 9:15:20 | 阅读次数:1133
答: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%支付加班工资。即使加班未经审批,如果员工实际上班时间超出法定或约定的工作时间,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。
上一条:加班审批条款是否必须遵守?
下一条:员工如何申请加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