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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
 
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12/26 9:21:53 | 阅读次数:73

劳动合同无效后,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

解答: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,《劳动法》并没有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则明确规定,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

劳动报酬的数额,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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