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5/4 9:59:47 | 阅读次数:888
和大家分享一起拒绝加班被辞退员工获赔八万元的真实案例。小王,一名在公司工作两年的程序员,月薪高达两万,却常常面临加班的压力。公司领导明确表示,如果项目未完成,员工必须加班,甚至牺牲下班时间。然而,小王无法忍受这种压力,选择在下班时间离开。经过多次批评后,公司向小王发出了辞退通知书,理由是不服从工作安排。
面对这一局面,小王决定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,相当于四个月的工资。仲裁委员会最终支持了小王的诉求。他们认为,根据标准工时制,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八小时,每周不应超过四十小时。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。超出这一范围的加班安排,除非是为了公共利益、设备抢修等紧急任务,否则员工有权拒绝。公司需要尊重并保障员工的休息权,即使工作任务紧迫,也应考虑人性化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