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邀胥家山律师:三级律师、中华律师协会会员、中国法学会成员、仲裁员。从事律师行业17年,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,成功代理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...
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4/7/7 9:27:40 | 阅读次数:775
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:
1)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未按法定程序或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;
2)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如工资、加班费等;
3)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;
4)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,如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;
5)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,如未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或材料;
6)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;
7) 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工伤或职业病。赔偿通常包括工资损失、经济补偿金、工伤赔偿等。
上一条:什么情况下能约定服务期?
下一条:员工不辞而别的话单位要怎么处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