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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2/7/8 18:52:50 | 阅读次数:1525

养伤期间盗窃被拘留 工伤认定仍有效

案情
2009年8月份,张某在某建筑公司工地施工时,从二楼掉下摔伤,经医院诊断为左、右侧锁骨骨折。张某于是休假养伤,可是在养伤期间,他盗窃工地钢筋卖给小贩,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。没过多久,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,认定张某系工伤。可建筑公司却认为张某偷窃工地钢筋,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,不应为其认定工伤。建筑公司遂起诉到当地法院,请求撤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。
一、工伤认定范围
1.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、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,在紧急情况下,虽未经本单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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